| 品牌授權商 (Licensor) |
| 授權品牌之品牌擁有者,例如:米老鼠之肖像為迪士尼公司所擁有,因此在品牌授權關係中,迪士尼為司即是米老鼠肖像之品牌授權商。 |
| 品牌授權代理商 (Licensing Agent) |
| 透過合約的規範,代理品牌授權商(Licensor)規劃並處理該品牌在特定區域之品牌授權事務的個人或公司。例如:美國品牌顧問公司The Beanstalk Group即是美國知名汽車品牌VOLVO之品牌授權代理商。 |
| 被授權商 (Licensee) |
| 向品牌授權商或其代理商取得其品牌之合法授權後,製造成商品後並銷售之公司即為被授權商。一般而言,被授權商多由產品製造商擔任,但對於被授權商而言,「銷售」在品牌授權之合作關係中亦是重要的一環,因此,許多通路商或零售商也利用其通路優勢擔任起被授權商之角色。 |
| 主要被授權商 (Master Licensee) |
| 一般的被授權商與授權商簽定之授權品項為單一種類,但部份被授權商因其商品開發及整合能力高,具足夠能力開發該品牌之全系列授權商品,並做品牌形象之整體規劃,而成為該品牌在特定區域之主要被授權商。 |
| 次要被授權商 (Sub Licensee) |
| 一般而言,次要被授權商並不直接與品牌授權商或品牌授權代理商洽談授權合約,其合作對象為主要被授權商(Master Licensee)。由主要被授權商將其取得之授權品牌之特定品項再授權予次要被授權商生產並銷售。 |
| 零售商 (Retailer) |
| 負責銷售商品予消費者之通路或公司。 |
| 權利金 (Royalty) |
在授權合作關係中,被授權商需支付一筆費用給授權商以合法使用該品牌之商標、圖案、肖像等。權利金之種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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